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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村镇政府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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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村镇政府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办公地址:广丰区吴村镇吴村社区府前路1

负责人:勇(党委书记)、余翔宇(党委副书记、镇长)

邮政编码:334618

联系电话:0793-292200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一、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镇、村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镇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镇工作。研究制定本镇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镇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镇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财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镇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府工作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下设机构:

(一)党政机构

1.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承担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重要工作的催办、督办、检查,综合重要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2.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内部财务、财产管理。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负责人才开发管理、人事编制管理和老干部工作:协助镇党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发展党员日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协助镇党委做好村、社区干部党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务办公室。承担指导推进公共服务综合管理,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险、民政、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残疾人权益、退役军人保障等方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部门关于扶贫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草拟扶贫工作年度计划,提出扶贫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负责扶贫开发、移民、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镇财政预决算编制,统筹镇范围各项收支管理,加强财源建设,协助税收征管工作;负责镇范围内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管理;负责镇国有资产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做好村级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农村经济基础管理;承担其他财政财务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本镇经济基础发展与贸易服务;负责工业、服务业经济运行态势分析监测工作,做好各类经济指标考核的数据等统计工作;负责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指导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工信、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协调审计、物价、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1.综合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扶贫工作站)。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相关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欢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申报工作,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好项目的协调工作;负责开展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产业化技能培训;负责扶贫开发统计,贫困人口摸底调查、统计、建档立卡、动态监测等;协调做好扶贫资金的请款报账及扶贫项目物资的发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委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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