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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口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洋口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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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洋口镇婚姻家庭纠纷预防

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村居

为贯彻落实广丰镇妇联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我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妇发〔2019〕12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我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积极有效预防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健全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建立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和谐,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大美铜钹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2、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发挥派出所、司法行政、民政等部门职能作用,发挥妇联组织工作优势,完善衔接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群众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提供多元、便捷的服务。坚持预防为主,把群众满意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预测预警预防能力,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着力建设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注重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以家庭平安促进社会平安。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部门职责

1、健全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综治组织及各村妇联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切实做好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考评、推动等工作,深化“平安家庭”建设,推进婚姻家庭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针对婚姻家庭纠纷,推动建立集中排查调处和经常性排查调处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定期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会议,并将分析研判婚姻家庭纠纷作为会议的重要内容,及时掌握婚姻家庭纠纷总体情况,对可能引发恶性案事件的苗头性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工作责任,推动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予以化解。以农村地区为重点,根据本区域婚姻家庭纠纷发生规律特点,组织力量加强春节前后和农民工返乡期等重点时段的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动。推动基层组织健全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帮扶体系,重点关注有两地分居、招婿、失独、婚姻关系变化、扶养关系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等情况的家庭,定期了解情况,对家庭关系不和的主动上门做工作、给予重点帮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推动加大对公益慈善类、各村服务类社会组织的培育扶持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

2、充分发挥综治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治中心建设与管理规范》要求加强综治中心建设,发挥其平台作用。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进行信息共享和可视化办公,全部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的协作联动工作机制;综治中心全部建立妇女儿童维权站或婚姻家庭纠纷专门调处窗口,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必要场所;村(社区)综治中心,全部建立婚姻矛盾纠纷调处室和妇女儿童维权站,并与警务室(站)、相关调解组织工作实现衔接,及时发现、处置婚姻家庭纠纷。就婚姻家庭问题开展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等工作。镇综治办设立综合网格员,将定期入户走访、排查上报、先期处置婚姻家庭纠纷作为网格员的重要职责。组织乡镇工作者、网格员及平安志愿者、“五老人员”等社会力量,发挥好他们的人缘、地缘优势,排除家庭纠纷工作。

3切实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镇派出所要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家庭、群众,及时排查发现婚姻家庭纠纷的苗头和线索,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化解稳控。要积极贯彻落实反家庭暴力法,依法处置家庭暴力行为,严防矛盾激化升级。进一步加强与综治组织、司法行政机关、妇联等单位及有关调解组织的衔接配合,有条件可以设立人民调解室,及时调解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最大限度预防一般性婚姻家庭纠纷转化为治安案件、刑事案件。

4、有效发挥妇联组织在家庭和社区的工作优势。各村妇联组织要积极开展法治宣传和家庭美德教育,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组织开展“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建好各级妇联信访接待室,畅通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拓展网络等渠道,及时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投诉。推进 “妇女之家”、协助调处婚姻家庭纠纷及其他涉及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好矛盾排查、心理疏导、纠纷调解、信访代理、法律帮助、困难帮扶等工作。发挥妇联的组织和人才优势,加大与相关单位的衔接配合力度,推进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工作。

三、工作机制

    1、组织领导机制。镇直单位司法、派出所及村级妇联要把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纳入深化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组织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创造良好条件。司法行政及各村妇联要明确工作职责,互相支持配合,狠抓推进落实,形成工作合力。

    2、衔接联动机制。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衔接联动,妇联组织对婚姻家庭纠纷类信访事项,落实分级负责、衔接调处和交办督办,及时化解纠纷。加强 110报警服务平台、 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 12338妇女维权服务热线对接,及时分流、引导婚姻家庭纠纷调处。镇公安派出所 110接处警、入户调查走访及其它的矛盾纠纷,妥善协助处置,防止激化升级;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隐患问题,及时引导到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中心(室)、组织开展疏导、调解工作,最大限度预防一般性婚姻家庭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纠纷化解过程中,对升级恶化、出现暴力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公安机关应予配合协助,依法及时处理。

    3、信息互通机制。各村妇联要依托微信平台,积极推行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网上信访”,做好婚姻家庭纠纷在线受理、统计、督办、反馈等工作,开展在线咨询、在线调解、在线立案,使婚姻家庭纠纷在不同发展阶段、不同情况下,都有相应力量及时介入开展工作,提高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效力。

    4、考核奖惩机制。我镇将实行洋口镇镇婚姻家庭纠纷报送制度,凡出现报送制度里规定的信息报送范围内任何一项内容的,因村级妇联摸排报送不及时或隐瞒不报而引发各类矛盾纠纷升级,造成不良影响或出现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严肃追究村妇联主席责任。各村级妇联主席对于各类家庭纠纷信息摸排上报必须如实反馈,每发生一次各类信息报送不及时而造成不良影响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的考核所属村级妇联主席采取通报谈话,造成影响恶劣且重大事件的按照不作为工作作风,由镇党委进行约谈。

洋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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