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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洋口镇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和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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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口镇公路日常养护管理和考核办法

为保障我镇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切实提高我镇公路管养水平,确保公路养护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区交通局有关公路养护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公路养护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公路养护领导小组

长:谌志强

副组长:王仁超  阮旭军

员:余玉明    各村(居)支书

为切实提高我镇公路管养水平和日常工作开展,组建镇公路养护管理站

王仁超

副站长:阮旭军

员:余玉明  

(各村居相应成立公路养护管理机构,负责落实本区内公路日常养护工作)

二、具体要求

1、镇公路养护管理站指导和督促乡村道日常养护工作的开展,坚持公路巡查,及时消除公路公害,制止侵犯路产、路权行为。重大路政问题及时报告区交通局路政大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相关规定及时处理。根据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开展对本镇的乡村公路养护质量进行自检评定,以评定结果拨付养护经费。

2、公路养护要求:(1)路面定期清扫,保持清洁无病害,无杂物、积水,保证行车舒适。(2)路肩平整、坚实、整洁,无杂草、垃圾、车辙、堆积物,与路面的接茬平顺。(3)边坡稳定。边坡坡面平顺、坚实,杂草要求修剪使之与边坡间平顺适应。汛期期间按照要求对路基进行全面检修,缺口要及时修补、夯实。养护用土要在远离路基地方均匀浅挖。(4)构造物完好。公路挡土墙、护坡、水沟砌体、涵洞构部件等完好,保持水流畅通。(5)沿线标志和安全设施齐全、无破损,设置规范。管护好现有行道树,因地制宜搞好绿化。

3、严禁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挖掘、取土,倾倒垃圾,堆积杂物,打场晒粮,摆摊设点。严禁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筑物或设施,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最小间距应不少于5米。

三、资金来源和管理

公路养护资金,按照“多方筹措,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的原则,设立专户,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来源为上级下拨和镇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使用由镇政府统一管理和监督,根据考核结果,以“以奖代补”的方式下拨给各村居日常管理经费。

四、其他

1、公路养护采取“分村管理、分段承包”方式,根据路段划分落实养护人员,责任到人。实行一年一承包,以便调动积极性和管理。

2、各村(居)根据养护责任实情按标准落实养护人员的工资待遇。工资待遇同年终区、镇考评成绩挂钩,考评为良好的,给基本养护管理费,考评为优秀的,奖励一个月工资,考评为一般的,扣除一个月的工资,下一年度不续聘。

3、因养护管理不当,致使发生重大路段问题,或因未按要求完成养护计划,造成公路损坏的,追究责任人和养护人责任。

4、违反财经纪律,挤占、挪用养护资金,情节较轻的,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纪委立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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