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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洋口镇委员会洋口镇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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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发〔2018〕140号

 

 

中共洋口镇委员会  洋口镇人民政府

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及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打赢脱贫攻坚三年行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向脱贫攻坚发起总攻,确保与全省、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现就我镇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把握好目标, 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核心是精准、关键在落实、实现高质量、确保可持续”的总要求,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聚焦贫困群体,认真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脱贫措施,突出问题导向,下足绣花功夫,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全力打赢脱贫攻坚“十一大攻坚战”,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坚决夺取2018深化落实年、2019巩固提升年、2020全面决胜年的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为决胜全面小康、打造活力洋口提供强大支持。

牢牢把握“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 的脱贫标准,以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十一大攻坚战”为主要措施,通过狠抓产业就业扶贫,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通过补齐补牢教育、健康、住房等方面民生短板,确保贫困家庭孩子有学上、上得起学,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有效救治和保障、贫困人口住上安全住房。进一步坚持社会全体动员,坚持锤炼队伍作风,坚持扶贫扶志扶智结合,坚持开发保障并重,坚持提高脱贫质量,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确保贫困群众遇困不返贫、遇病不返贫、遇灾不返贫,实现脱真贫、真脱贫。

具体目标:2018年,作为深化落实年,加大攻坚力度,实现169个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目标。

2019年,作为巩固提升年,着力巩固脱贫成果,逐步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根据上年脱贫成效,调整脱贫规划,加快推进公共服务延伸,实现年度脱贫目标。

2020年,作为全面决胜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消除绝对贫困;确保贫困户整体脱贫,如期高质量打赢全镇脱贫攻坚战。

二、 落实好政策,抓牢抓实脱贫攻坚十一大重点工程。

(一) 抓牢抓实产业扶贫工程

把产业扶贫作为摘“穷帽”、拔“穷根”、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摆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推行“选准一项主导产业、打造一个龙头、设立一笔扶持资金、建立一套利益联结机制、培育一套服务体系”的“五个一” 模式,指导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高效种养、乡村旅游、特色加工等脱贫产业,强化产业扶贫带贫益贫组织合作和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

加快推进特色农业产业扶贫。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业结构,按照上饶市“东柚、西蟹、南红、北绿、中菜”的产业布局要求,大力发展马家柚产业,统筹发展优质稻、蔬菜、果业、茶叶、水产、畜牧、中药材、油茶、笋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等十大产业。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组建合作社中的作用,大力推广村干部与能人带头领办、村党员主动参与、村民自愿参与、贫困群众统筹参与的“一领办三参与”产业扶贫合作模式。加大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支持力度。探索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选准脱贫产业,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技能,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到2020年,实现每个贫困户有1—2项稳定增收渠道。

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加强电商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电商扶贫公共服务体系(物流配送体系)。加大电商人才培养,对有能力有意愿的贫困户提供免费培训,帮助其参与到电商产业链实现创业就业。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支持打造以“邮乐购”“供销e家”“赣农宝”“贞白馆”等为代表的涉农电商扶贫平台,推动把贫困户的产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支持农产品定向直销模式,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户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户,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支持开展贫困户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企业、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五进”活动。

加快推进旅游扶贫。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旅游有机融合的新途径、新方式,基本形成以全域旅游为载体、乡村旅游特色村为重点、乡村旅游景区(点)为抓手、跨区域旅游线路为链接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助推全镇脱贫攻坚。

(二)抓牢抓实就业扶贫工程

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动态完善全镇劳动力信息台账,打造扶贫载体,建设扶贫基地,对全镇农村贫困劳动力集中开展就业创业行动。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支持贫困人员外派就业。多方开发就业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社、非正规就业组织和扶贫车间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就近就业。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青壮年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培训和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生态护林、林下经济、节能环保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学生推荐就业,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精准对接。选择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深化校企合作,加强对重点扶贫产业、龙头企业技术工人、家政服务人员的培训。2018年,未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中,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劳动力培训率达到80%以上。2019年,未脱贫建档立卡劳动力中,实现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力就业率及未转移就业、有培训意愿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劳动力培训率均达到100%。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返乡下乡创业,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把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纳为培训对象,可申请每人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

(三)抓牢抓实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加强搬迁后续管理和脱贫发展。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和服务,切实做好搬迁群众户口迁移、上学就医、社会保障、心理疏导等接续服务工作,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新环境新社区。推动工作重点逐步从工程建设向后续脱贫转变,逐户逐人落实后续脱贫发展举措,建立健全后续帮扶台账,引导安置区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加强产业配套和公共服务配套,通过发展优势农业产业、扶持创业、促进就业、设置公益岗位、建设扶贫车间等,帮助贫困搬迁户实现稳定增收、稳定脱贫。到2020年,完成“十三五”时期拆旧复垦任务,实现有就业能力和愿望的搬迁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

(四)抓牢抓实生态扶贫工程

加强林业产业扶贫,进一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优质林果、花卉苗木、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探索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活动政策机制。

(五)抓牢抓实教育扶贫工程

全面落实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做到资助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关爱留守儿童全覆盖、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全覆盖,落实建档立卡学生“学校减免一批”政策,对学前教育减免保教费、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减免各项代收费,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实现贫困家庭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不因子女就学而致贫。实现“三个确保、两个提供”,即:确保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确保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确保贫困家庭高中阶段适龄人口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贫困家庭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贫困家庭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为建档立卡家庭适龄人口建立电子档案,全面掌握贫困家庭适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及获得教育补助情况。

(六)抓牢抓实健康扶贫工程

全力巩固健康扶贫兜底保障机制。根据脱贫需求,提高补充保险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贫困人口健康扶贫保障投入增长机制,筑牢基本医保、大病保险、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暖心工程“五道保障线”,使贫困患者住院最终实际报销补偿比达到90%以上。全面提高15种重大疾病保障水平,推进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工作。着力提高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将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达到90%。切实提高民政大病救助水平,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予以全额救助;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现行救助比例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予以救助;将五保、低保对象以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支出型大病救助范围予以救助。全面落实重大疾病医疗补充保险制度和“一站式”结算制度,继续实施贫困人口重大疾病专项救治,强化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在对象范围、支付政策、经办服务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衔接,落实贫困患者市域范围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简化定点医疗机构的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补偿材料,承办大病保险和补充保险的保险机构应按月及时核报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补偿垫付资金。全面落实扶贫病房(病床)设置,深入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全面保障贫困人口门诊就医待遇,对确诊患有门诊特殊慢性病的贫困患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补充保险、医疗救助、健康暖心工程进行报销。

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举措。继续实施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项目和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深入推进贫困妇女 “两癌”免费检查工作,对符合救助条件的确诊患者实施救助,实现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检查救助全覆盖。

(七)抓牢抓实危房改造工程

完善危房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力度,做到应改尽改,不受任务指标的限制。健全农户申请和村级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的三级审核三榜公示对象认定程序机制,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对无经济能力、劳动能力的特别困难农户,实施“交钥匙工程”等措施,并鼓励各地创新举措,通过盘活闲置集体资产、采用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低成本方式,或者直接兴建爱心公寓、扶贫公寓等形式,兜底解决特别困难农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严格执行危房改造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2018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    20 户。2019年,基本完成四类对象存量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和扫尾工作。

(八)抓牢抓实保障扶贫工程

强化综合保障性扶贫。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贫困群体是脱贫攻坚的突出难点,要摸清底数、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每年开展一次农村低保专项治理,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到2020年全镇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同期全国扶贫标准40%,全面巩固农村低保兜底保障扶贫成果。脱贫攻坚期内,对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的建档立卡低保对象,可给予一定的渐退期。对失能或半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口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改善供养条件,提升供养服务水平。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创新照料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组织,为养老服务企业等社会力量提供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拓展保障服务内容。继续实施社会服务兜底工程,加快建设中心敬老院,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设施等为特殊贫困群体提供服务的设施。鼓励各地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对农村贫困群众临时救助标准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上浮。全面建立落实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提升临时救助时效。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加大福彩公益金补助向基层倾斜力度,用于基层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服务机构建设提升。

开展贫困残疾人脱贫行动。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提高补贴标准,实现城乡标准统一。深入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项目,有效扩大基本康复服务、家庭无障碍改造覆盖面,优先为贫困家庭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帮助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多种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加强对因残、因贫辍学残疾儿童少年复学工作,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促进贫困残疾人就业创业,开展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助残行动和残疾人就业援助月活动,加大助残创业就业基地扶持力度,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优先安排贫困残疾人家庭;继续开发贫困残疾人公益性岗位,促进残疾贫困户稳定脱贫。筑牢贫困残疾人社会保障,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和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加大对建档立卡失能重度残疾人照护和托养工作力度,强化困难残疾人多层次多元化托养服务。

(九)抓牢抓实基础设施扶贫工程

全面实施农村“组组通”硬化路工程,确保2018年全镇完成25户以上自然村通水泥路,2019年底实现所有村民小组通水泥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建设,到 2020年实现具备通客运班车条件的建制村通班车率达到100%。加快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推进窄路基路面农村公路合理加宽改造和危桥改造。

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落实工程建设和管护责任,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大力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因地制宜加强供水工程配套建设与改造,显著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障率和水质达标率,2020年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实现全覆盖。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推进农村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加快坡耕地灌溉系统建设,基本完成万亩以上圩堤加固整治项目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实施方案内的中小河流治理、五河治理防洪工程等项目。

加快推进电力、通讯等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一轮农网改造升级,实现行政村动力电全覆盖。引导电网企业做好贫困地区农村电力建设管理和供电服务,到2020年实现全镇农网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0千伏安。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治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5大工程向纵深发展。

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促进“七改三网”基础设施项目(改路、改水、改厕、改房、改沟、改塘、改环境,电网、广电网和互联网建设)和“8 + 4”公共服务项目(农村基层综合公共服务平台、卫生室、便民超市、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场所、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公厕,小学、幼儿园、金融服务网点、公交站)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厕所革命”,因地制宜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同步开展厕所粪污治理。探索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建立“村组收集、乡镇转运、区级集中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机制,探索建立有机废弃物兑换的绿色积分制,鼓励农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改善。

三、构筑好体系,强化脱贫攻坚四大支撑保障。

(一)强化脱贫攻坚财政投入支撑保障

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坚持增加政府扶贫投入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重,积极开辟资金筹集渠道,建立投入稳步增长机制,2018年至2020年,镇财政每年预算安排时,原则上安排的扶贫专项资金不得低于上年水平,并根据财力增长情况和全镇脱贫攻坚需要逐年增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扶贫模式,支持引导市场和社会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形式,参与脱贫攻坚和扶贫项目建设。继续修订完善统筹整合财政涉农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各类扶贫资金项目绩效管理,按照“谁决策、谁管理,谁分配、谁检查,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验收”的原则,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项目库,坚持扶贫项目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各级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镇、村两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建立同级审(内审)机制,加强资金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定期分析账面资金,对审计结余、招标结余、立项重叠以及实施条件不成熟所造成的闲置资金,实行定期结算清理和回收再调整,防止资金沉淀闲置浪费和“跑冒滴漏”,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确保扶贫资金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二)强化金融扶贫支撑保障

加大精准扶贫信贷投放,争取纳入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自主定价试点,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贷款规模,不断提高扶贫再贷款撬动比例。支持农行、农商行、村镇银行等涉农银行机构发挥好网点优势,加大特色优势产业领域信贷投放;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完善普惠金融事业部体制机制。

创新扶贫信贷产业和模式,推出针对特色产业以及电商扶贫贷、乡村旅游贷等扶贫信贷新产品,推广“企业+基地+贫困户”“企业/新型农村经营主体+贫困户”“金融+扶贫车间”等金融扶贫新模式,完善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

精准发挥扶贫小额信贷对产业的支持作用,规范贷款使用方向,注重贫困户的自愿参与,加强风险防范。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对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扩大“整村授信”业务运用范围。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持续完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人民银行、银监、保险、扶贫、金融机构等参与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联动机制,组织成立扶贫小额信贷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政策互动、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授信工作,成立评级授信工作协调小组,做到“应授尽授”。

积极推进“农村普惠金融服务站”建设,打造农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面向农户提供助农取款、金融精准扶贫、人民币反假、金融知识宣传等基础金融服务,实现基础金融服务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

实施农业保险扶贫,持续推进特色农业保险以奖代补工作、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支持金融企业探索发展价格保险、产值保险、“保险+期货”等新型险种,开发物流仓储、设施农业、“互联网+”等险种,扩大贫困地区涉农保险保障范围,满足贫困户多样化、多层次的保险需求。积极发展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探索推广“保险+银行+政府”多方信贷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继续推进保险资金支农支小项目试点,推动保险资金支持贫困地区实施精准扶贫。

(三)强化脱贫攻坚人才和科技扶贫支撑保障

健全完善人才服务脱贫攻坚的有效机制,继续实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培养计划,组织动员和培育新型青年职业农民,鼓励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审。

牢固树立科技扶贫是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新动力的理念,鼓励支持科技单位和科技人才,将科技成果和先进实用技术。组织动员学校、园区、龙头企业等作为帮扶主体与贫困村建立科技扶贫帮扶结对,选派科技特派员对接服务。

(四)强化脱贫攻坚基层基础支撑保障

进一步加强建档立卡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质量,完善动态管理机制,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剔除不合条件的人口,及时纳入符合条件但遗漏在外的贫困人口,及时帮扶返贫的贫困人口,确保应扶尽扶。充分利用好扶贫开发大数据平台,将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与户籍、教育、健康、就业、社会保险、住房、银行、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数据进行有效对接和比对。完善贫困人口统计监测体系,为脱贫攻坚提供科学依据。加强贫困人口建档立卡数据和农村贫困统计监测数据衔接,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全镇贫困户收入状况,逐步形成指标统一、项目规范的贫困监测体系。探索“智慧扶贫”,建立脱贫成效巩固提升监测机制,对脱贫户实施跟踪和动态监测,及时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深化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功能应用,强化扶贫工作站(室)专职信息员队伍建设,做到脱贫攻坚期后站(室)设置不变、设备配置不变、人员落实不变、机制运转不变, 保持基层扶贫工作的延续性。

优化整合司法行政法律服务职能,全面建立覆盖农村基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基层组织和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便利性专业法律服务。对贫困人口开展“一对一”精准法律援助服务,为扶贫对象申请法律援助开辟绿色通道,实现贫困群众应援尽援、能援尽援,维护合法权益。发挥基层法律顾问作用,对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引进外地资金、知识产权、劳资、土地、赔偿纠纷等方面提出法律意见指导,防范法律风险。全面实施全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推动农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

四、凝聚好合力,深入推进五大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一)扎实推进党政机关结对帮扶

帮扶单位要更加聚焦脱贫攻坚,更多聚集各类资源要素,更好履行结对帮扶责任,认真抓好《广丰区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办法》贯彻落实,积极选派优秀过硬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强化结对帮扶单位的考核指导,对不胜任的及时召回调整。派出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责任捆绑要求,加大保障支持力度,落实驻村帮扶干部有关补助政策。深化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和对接。

(二)激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和社会力量扶贫

引导企业通过发展产业、对接市场、安置就业等多种方式帮助贫困户脱贫。深入推进民营企业“百企帮百村”和“广商回归、精准扶贫”行动,引导民营企业和广商商会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组织民营企业在中国社会扶贫网上对接贫困户帮扶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大型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持续推进光彩事业,提高精准扶贫成效。培育发展公益慈善、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领域的社会组织,引导支持社会组织充分发挥联系广泛、人才聚集、信息灵通的优势,广泛参与脱贫攻坚,有计划有重点地扶持一批社会组织参与扶贫的品牌性公益慈善项目。落实社会扶贫资金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精准扶贫上的优势和作用,支持统一战线参与脱贫攻坚。发挥妇联、团委、红十字会、慈善总会等群团组织作用,聚集社会各方面资源助力脱贫攻坚。积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

(三)大力开展扶贫志愿服务活动

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开展扶贫志愿服务。引导退休干部、退休教师、退休医生、成功企业家等各方人士支持家乡脱贫攻坚。推进扶贫志愿服务制度化,建立扶贫志愿服务人员库,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组建常态化、专业化服务团队。制定落实扶贫志愿服务支持政策,采取购买服务、提供场地、激励表彰等方式支持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发展,保障参与扶贫的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各项权益。

(四)全力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参与脱贫攻坚

坚持扶志为先,强化教育引导和正向激励,鼓励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组建“扶贫文艺宣讲队”“精神扶贫工作队”等,加强基层文化建设,加强思想、道德、文化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宣传表彰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激发贫困群众自主脱贫的内生动力,解决“不想干”的问题。坚持扶智为本,把智力扶持、人才培养、技能培训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统筹整合资源,发挥产业大户、创业能手、致富带头人等“田教授”“农秀才”的头雁效应,通过“依托身边的产业、遴选身边的能人、传授身边的技术、带富身边的群众”模式,提高贫困户脱贫本领,增强“造血”能力,解决“不会干”的问题。坚持扶勤为要,改进帮扶方式,加大以工代赈、以奖代补等实施力度,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推广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做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防止政策养懒汉、助长不劳而获和“等靠要”等不良习气,解决“不愿干”的问题。坚持扶德为重,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选树一批文明村居和星级文明户,推广“星级评比”等做法,引导村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发挥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作用,探索打造“红黑榜”“曝光台”载体、建立贫困户脱贫成效评分奖励制度、推行依法治懒模式等,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推行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解决“不去干”的问题。

五、把握好八项保障  加强和改善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

(一)加强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划分

坚决扛起脱贫攻坚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部门推进、落实村居镇管理体制,建立落实台账,压紧压实责任链任务链,加大问责问效力度。抓推进和实施,重在做好脱贫攻坚政策承接、组织实施、分类推进等具体工作。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实施三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乡镇党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驻村第一书记遍访贫困户,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地。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贫困户退出后,相关政策保持一段时间。

(二)加强扶贫成效考核和结果运用

坚持严管与厚爱激励与约束相结合,严格落实单位结对帮扶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把脱贫攻坚工作列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重要内容,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年度减贫任务的村居主官进行约谈,对落实不力或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追究责任。开展常态化约谈,发现问题随时约谈。完善监督机制,审计、财政、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

(三)加强脱贫攻坚干部队伍建设

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回引本土大学生、 高校培养培训、统筹招聘机制,为每个村居储备1至2名年轻干部。加大在村居青年农民、外出务工青年中发展党员力度,力争每个村每2年发展1名年轻党员。发挥党员在脱贫攻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完善党员结对帮扶机制,鼓励党员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安排贫困户就近务工,带动贫困户入股分红。

实施脱贫攻坚全面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责任,明确2018、2019两年实施完成帮扶干部的全员培训、精准培训计划任务。全面培训党支部书记和第一书记,着力增强发展经济、改革创新、依法办事、化解矛盾、带领群众脱贫攻坚的能力。党支部书记重点做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抓好产业发展、促进充分就业、壮大集体经济、团结凝聚群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第一书记重点做好落实扶贫政策、建强基层组织、掌握村情民意、推进志智双扶、落实对口帮扶、凝聚脱贫攻坚合力等工作。

认真落实《中共上饶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若干意见》(饶发〔2018〕15号),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和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符合条件的,应纳入优秀年轻干部培养范围。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建立长期帮扶慰问制度,并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全面落实扶贫干部报酬待遇和正常离任村干部生活补贴。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依纪依法和“三个区分开来”相结合,树立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鲜明导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

(五)专项治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按照“以严格的监督执纪,保障扶贫资金安全;以精准务实的工作,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要求,集中力量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监督从严要求不够等突出问题。改进调查研究,深入基层、联系群众,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注重发现并解决问题,力戒“走过场”。注重工作实效,减轻基层工作负担,减少村级填表报数,精简会议文件,让基层干部把精力放在办实事上。严格扶贫资金审计,加强扶贫事务公开。严厉惩处扶贫领域腐败,严厉打击套取侵吞、截留私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犯罪,以及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贪”等微腐败犯罪。依纪依法坚决查处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坚决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加强警示教育工作,集中曝光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六)做好多方面宣传工作

组织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媒体等,运用新时代农民讲习所等平台,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宣传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脱贫攻坚典型经验和成就,推出一批脱贫攻坚重要言论、重点新闻报道。支持创作和推出一批反映扶贫脱贫先进典型的文艺作品。加强行业扶贫宣传,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简报、刊物等载体,对扶贫深入宣传报道。

(七)做好脱贫攻坚风险防范工作

防范产业扶贫市场风险,防止产业项目盲目跟风、一刀切导致失败造成的损失,要对扶贫主导产业面临的技术和市场等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防范和处置风险的应对措施,防范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纠正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规范扶贫领域融资,增强扶贫投入能力,疏堵并举防范化解扶贫领域融资风险。防范社会风险,防止贫困户和其他农户因享受政策利益失衡引发矛盾,做好群众疏导工作。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建立健全扶贫领域办案风险评估处理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涉众型案件,以及对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强化预警预案,依法妥善处置,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风险普查、风险区划等气象灾害风险防范制度,做好灾害防御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因灾积贫、因灾致贫、因灾返贫风险。

 

 

中共洋口镇委员会   洋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30日

 

 

 

洋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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