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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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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洋口镇委员会  洋口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端午节期间划龙舟活动

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随着传统节日端午节的临近,我镇群众有自发组织划龙舟活动的民间风俗。为提前谋划并切实加强2019年全镇端午划龙舟活动的安全稳定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机构,强化领导

为确保全镇端午期间民间自发组织的划龙舟活动安全、文明、有序,根据上级要求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精神,成立镇端午节期间安全稳定工作指挥部,人员组成如下:由罗剑锋书记任总指挥,徐敏驹镇长任常务副总指挥,毛熠睿、谌志强、朱继安、吴诗武、李  锋、郑岳乾任副总指挥,其他班子成员、相关村(居)支书为成员。镇村干部实行包龙舟负责制,具体包村(居)包龙舟负责人员名单附后。实行责任到人,责任到船。要求抽调人员必须到岗到位,深入现场,全程跟踪联系所包龙舟,做好协调维护秩序工作。同时抽调部分公安干警,配合镇、村(居)干部共同做好划龙舟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

因今年恰逢高考和丰溪河城区河段河堤拓宽改造,端午节期间城区河段和三官殿堰坝河段全线禁划。

各村(居)要重点做到“五个到位”。一是摸底排查到位。要深入到有关村(组),认真进行调查摸底,务必查清龙舟数量情况;组织者和参加人员情况;下水日期、水域和下水点情况。要组织好质量安全过关的拟下水和购买保险的龙舟禁止下水。拟下水龙舟数量和干部包船情况,以及下水日期、水域、下水点情况于5月30日前报镇综治办。二是宣传教育到位。要认真做好安全宣传、引导工作,特别是要加强对前往观看人员的引导和安全教育,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意识;要联合当地各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三是安全培训到位。要及时召开好船主、舵手会议,组织对辖区所有龙舟的包船干部、舵手、鼓手进行一次安全知识培训,重点要培训水上救护措施。四是指挥协调到位。在和尚渡龙舟游划集中区域派驻指挥、救助船。各村(居)要指定一名村(居)干部负责所属龙舟在下水码头维护秩序和协调工作。五是责任落实到位。要逐船、逐人落实责任,每只龙舟都要指定一名镇、一名村(居)干部负责相关工作,确保有一名镇、村干部上龙舟指挥。包船干部督促龙舟在指定码头下水,落实龙舟下水、上岸情况向镇指挥部报送制度。下水前,报送龙舟安全隐患检查情况、上船人员基本情况、船手救生衣穿戴情况、下水时间等其他需要报送的内容,得到镇指挥部同意后,龙舟才能下水;上岸要报核对船手基本信息情况、上岸时间等其他需要报送送的内容。同时,要做好对龙舟的全程监督。

镇直各单位要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工作,多渠道、多方面确保端午节期间安全稳定。洋口派出所要制定详细的安全保卫方案,加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监管,加强重点部位、复杂路段巡逻防范力度;洋口交警中队要结合实际情况在主要路段安排警力疏导交通,确保安全畅通;各学校要召开专题会议布置学生一律不准上龙舟,并在观看划龙舟时注意安全;镇卫生院要统一调度安排适量救护人员和车辆备勤待命;镇应急办应及时掌握各龙舟情况,收集反馈相关信息。

三、严明“十个必须”和“十个禁止”

(一)“十个必须

1、各挂点领导及包船干部必须到位;

2、维护沿河观众现场秩序的公安安保力量必须到位;

3、现场救生队伍必须到位;

4、龙舟下水日期、水域、下水点必须报镇政府确认同意,并上报区指挥部审查备案;

5、龙舟必须在规定的日期、规定的水域内活动;

6、龙舟下水前必须购买相应保险;

7、龙舟下水前必须落实负责人,镇、村(居)二级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下水时龙舟上有党员和镇村干部;

8、龙舟必须安全适航,村组干部检验合格后方可下水;

9、龙舟上所有人员必须统一穿着救生衣;

10、龙舟上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法制及安全教育培训、签订安全承诺书。

(二)“十个禁止”

1、有纠纷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2、质量安全不可靠,未经许可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3、未按要求购买相应保险、张贴保险标示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4、未在指定区域划行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5、凡不听从现场指挥,擅自行动的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6、在校生、未成年人、不识水性者、年老体弱者及酿酒者一律禁止下水;

7、遇恶劣天气时龙舟一律禁止下水;

8、携带梭镖、管制刀具等不符合安全规定物品上船的一律禁止下水;

9、未按要求穿戴救生衣者一律禁止下水;

10、一律禁止龙舟进行比赛和到企业拉赞助。

四、工作要求

1、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动态,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把准苗头性、倾向性的不稳定因素,尤其对宗族房股势力活动较强和多年有历史积怨地地方,要高度警惕宗族房股势力借机闹事和械斗,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主动出击干预、及时妥善化解,做到矛盾就地化解。

2、各村(居)干部要有责任担当,分工负责,确保活动安全、文明、有序。对由于领导不重视、措施未到位、方法不妥当而发生安全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

3、节日期间,要加强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4、农历“5.13”龙舟活动维稳安保工作另行下文。

 

附:镇村(居)干部包龙舟负责人员名单。

 

 

 

 

中共洋口镇委员会   洋口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9日

 

 

洋口镇党政办公室                   2018年5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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