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5月8日,网传我院“新晋某上市公司十大股东”,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我院是一所二级精神病专科医院,为营利性民营医院,我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正常参与资本市场行为。

感谢媒体朋友监督,也恳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


广丰区十五岭山精神病医院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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