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巩固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稳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区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招生入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全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赣教基字〔2025〕8号)、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化解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0〕16号)、江西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入学(城区)“一件事一次办”攻坚实施方案(试行)》(赣教办字〔2023〕2号)、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饶教字〔2025〕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要求,在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基础上,通过学区划分落实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学区确需调整的,由区教体局根据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办学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提出方案,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适当调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适龄儿童、少年应在学区学校就近入学。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面试、评测等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方式筛选生源。
(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阳光招生”,严格落实招生办法、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资格、登记时间、登记材料、入学结果“七公开”,严格执行中小学“十项严禁”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班额管控与均衡编班原则
严格执行班额、校额容量管理规定: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超标准班额的班级和年级严禁转入学生,大校额学校原则上不接收转入学生。教学团队组建遵循“均衡配置、结构合理、强弱搭配、优势互补”原则(含班主任与各学科任课教师);学生编班按照“班额分布、生源来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原则实行电脑随机编班,班主任通过随机抽签确定所任班级。严禁以任何名义举办重点班,包括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奥赛”班、国际班等变相重点班。
(四)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民办学校须符合省、市关于学生数占比的规定,严格控制办学规模。学生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自愿报名: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教职工子女。
(五)控辍保学“应入尽入”原则
1.各校须落实“联控联保、动态监测、书面报备、精准帮扶”控辍保学机制,建立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工作台账;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私塾”等名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或造成辍学的监护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贫困家庭适龄子女全部入学,其他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一个都不能少”。
2.保障残疾儿童受教育权利。各校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根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对残疾儿童少年的评估认定结果,“一人一案”确定安置方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学区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因残疾无法到校就读的,由学区学校采取实地送教与远程教育相结合的方式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均须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3.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学籍管理规定,不得凭虚假信息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不得为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移,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六)教育优待原则
根据《上饶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1号)、《上饶市人才激励政策新十八条(试行)》(饶才发〔2025〕1号)、《广丰区“双千工程”人才政策十二条(试行)》(广才发〔2025〕3号)、《关于做好全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饶教字〔2019〕162号)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军人(含军队社招文职)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引进入选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双千工程”人才、军民融合人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义务教育入学、幼儿入园、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报考等方面给予相应优待。推行“长幼随学”政策,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且申请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优先安排二孩、三孩等与已在读的兄(姐)入读同一所学校,便利家长接送,减轻家庭负担。
(七)主动服务原则
各校(园)须严格落实本方案相关政策,强化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上级检查和社会监督。通过微信、广丰教育公众号等多渠道宣传招生政策,确保每位学生及家长及时了解政策内容;对家长咨询要热心、耐心、细致解答,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不推诿、不扯皮,切实维护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
二、招生办法
(一)乡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招生对象:小学招收本行政区域学区内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招收本行政区域学区内符合条件的2025年小学毕业生。
2.报名流程: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须于9月1日前,凭户口簿到所在乡镇小学、初中办理报到注册及入学手续。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及学区划分
中学(8所)
实验中学:永丰街道白鹤畈社区、西门社区、商城社区、西山社区、南山社区、平安社区、丰源社区、横路社区、北门社区、鸟林街社区;丰溪唐韵、创美、蓝泊湾、锦绣江南、龙华世纪、太阳城、新天地、时代广场、越兴府、越兴府・双玺、屹东、中梁国宾壹号、沁园小区、丰泽园、华西悦府、熠辉豪庭、富力西溪、碧桂园、君悦华锦、梦溪嘉园、霞溪嘉园。
永丰中学:永丰街道东街社区、湖沿社区、北门社区、东关社区、麦园社区、裕丰社区、大塘社区、横路社区、鸟林街社区;龙华一品、龙华世纪、三禾园、丰溪唐韵、丰溪御景、中梁国宾熙岸、越兴・天玺、十里江湾、丰溪雅苑、三禾园・东宸、城东小镇。
南屏中学:丰溪街道南屏社区、苏塘社区、五角塘社区、卧龙城社区、小康城社区、城南社区,大石街道融城社区;华丽世家、锦绣花园、兴旺名城、兴旺名都、兴旺名苑、兴旺名邸、兴旺名居、锦绣华府、华西汽贸城、华西中梁国宾府、华西城、华西庄园、华西云锦府、华西云宸里、邻里中心、蔚蓝生活广场、锦绣华庭、潘家、陈家、许家、半边山、老阳居、黄紫壳、交溪桥。
叔夜中学:铜钹山大道、月兔大道、迎宾大道、稼轩东大道、西溪河围成的区域,官塘社区,双井村,黄尖山村,柳坞社区,石谢社区,翁岭社区(城市规划管控区范围内),西溪社区(城市规划管控区范围内);大唐时光小镇、越兴府、越兴府・双玺。
芦林学校(初中部):芦林街道所有村居、社区,广丰国际商贸城。
下溪中学:下溪街道所有村居、社区;永丰街道平安社区、丰源社区;创美、蓝泊湾、锦绣江南、龙华世纪、太阳城、越兴府、越兴府・双玺、沁园小区、富力西溪、碧桂园、梦溪嘉园。
大石中学:大石街道所有村居、社区。
塘墀中学:丰溪街道内除南屏中学学区外的其他村居、社区。
小学(17所)
永丰小学:(1)永丰街道东街社区、湖沿社区、横路社区;龙华一品、丰溪唐韵、丰溪御景、三禾园、新天地、时代广场、越兴・天玺小区。(2)西山完小:永丰街道西山社区。
萃始小学:永丰街道北门社区、鸟林街社区、白鹤畈社区、横路社区;丰溪唐韵。
北门小学:永丰街道裕丰社区。
东关小学:永丰街道东关社区、麦园社区;中梁国宾熙岸小区、十里江湾、丰溪雅苑、三禾园、三禾园・东宸、城东小镇。
城东小学:永丰街道大塘社区、裕丰社区、东关社区、樟坞林场;中梁国宾熙岸小区、十里江湾、丰溪雅苑、三禾园、三禾园・东宸、城东小镇。
商城小学:永丰街道西门社区、商城社区,下溪街道王洋社区;太阳城、屹东、新天地、时代广场。
城中小学:(1)永丰街道平安社区、白鹤畈社区、丰源社区;蓝泊湾、锦绣江南、创美、龙华世纪、太阳城、屹东。(2)南山完小:永丰街道南山社区、樟坞林场。
城北小学:下溪街道柳坞社区、西溪社区、双井村、王洋社区、黄尖山村;梦溪嘉苑、沁园小区、丰泽园、华西悦府、越兴府、越兴府・双玺、富力西溪、碧桂园、中梁国宾壹号、熠辉豪庭、君悦华锦、大唐时光小镇。
实验小学:(1)丰溪街道小康城社区永丰南大道以西、卧龙城社区;安利小区、安吉小区、江南一号、龙华滨江、华西云宸里。(2)五角塘完小:丰溪街道五角塘社区(芦洲大道以西)。
城南小学:(1)丰溪街道城南社区,大石街道融城社区;兴旺名城、兴旺名苑、兴旺名都、兴旺名邸、兴旺名居、锦绣华府、邻里中心、华西庄园、华西汽贸城、华西中梁国宾府、华西城、华西云锦府、书香公寓、锦绣花园、蔚蓝生活广场、锦绣华庭,下岭、鸡公山、东山、潘家、陈家、许家、半边山、老阳居、黄紫壳、交溪桥。(2)城南小学苏塘校区:丰溪街道苏塘社区。
南屏小学:丰溪街道南屏社区,丰溪街道小康城社区永丰南大道以东;华丽世家、屏风山南。
城西小学:芦林街道源溪社区、三官殿社区、五角塘社区、小康城社区;芦林嘉园、芦南苑、金色家园、月兔财富中心、月兔公寓、月兔家园、西山公馆、金三角小区。
贞白小学:芦林街道石谢社区、西坛社区、金御湾社区、翁岭社区;西山公馆、月兔财富中心、信江林溪府、广丰国际商贸城。
芦林学校(小学部)及各完小:芦林街道内除源溪、石谢、西坛、金御湾、翁岭社区外的其他村居、社区;月兔公寓、月兔家园。
下溪中心小学及各完小:下溪街道所有村居、社区;永丰街道平安社区、丰源社区;锦绣江南、越兴府、越兴府・双玺。
大石中心小学及各完小:大石街道所有村居、社区。
塘墀中心小学及各完小:丰溪街道内除实验小学、城南小学、南屏小学学区外的其他村居、社区。
2.招生对象
小学:本学区内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初中:本学区内符合条件的2025年小学毕业生。
3.招生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专区”“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上饶市广丰区就学一件事”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家长根据“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社保、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4.就读条件及所需材料
第一类(学位供不应求时优先保障)包括:学区内户籍(户籍迁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持有学区内居住证的随迁子女;符合条件的军人(含军队社招文职)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区委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占比10%以上股份的股东子女、引进入选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含“双千工程”人才、军民融合人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子女;学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子女;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及外籍人士子女。
所需材料:
(1)学区内户籍(居住证)适龄儿童少年:户口簿(身份证或居住证),户籍迁入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前。
(2)军人(含军队社招文职)子女:①父(母)现役军人证、所在部队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身份证明;②户口簿;③出生医学证明。
(3)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民警子女、司法行政机关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干警子女:①革命烈士证或因公牺牲伤残证;②户口簿;③出生医学证明。
(4)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①区消防救援大队出具的身份证明;②户口簿;③出生医学证明。
(5)区委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占比10%以上企业股份的股东:①工商营业执照、股东占比证明;②户口本;③出生证。
(6)区委政府引进、认定或入选的高层次人才(含“双千工程”人才、军民融合人才、急需紧缺实用人才)子女:①高层次人才、军民融合人才及急需急缺实用人才证书或证明(“双千工程”人才由“双千办”认定出具证明);②户口本;③出生证。
(7)学区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子女:①户口簿;②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加盖行政印章);③出生医学证明。
(8)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及外籍人士子女:①侨办、台办、外办等部门开具的身份证明或《护照》;②法定监护人身份证;③实际居住地证明(自有房产证件、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④出生医学证明。
第二类(学区内有房产)
(1)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商品房、自建房等房产,且在新生报名截止前持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户籍不在学区内):所需材料①户口簿;②房产证或不动产证;③出生医学证明。(注:车库、商铺不作为入学依据)
(2)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拥有自建房等房产,因产权不明等原因未办理产权证:所需材料①户口簿;②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准建证或建房审批材料;③2025年5-7月水电使用凭证;④当地街道社区出具的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加盖行政印章);⑤出生医学证明;⑥学校上门核查材料。
(3)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购买商品房,暂未办理房产证或不动产证:所需材料①户口簿;②购房合同;③出生医学证明。
(4)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学区内的房屋已拆迁,暂未重新安置,可在原住址或现居住地学区报名,所需材料①户口簿;②《广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③现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④出生医学证明。
(5)父母或祖辈(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区租住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所需材料①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租赁合同;②户口簿;③2025年5-7月水电使用凭证;④出生医学证明。
说明:本类中“随祖辈房产入学”须同时满足3个条件:①祖辈在学区内有房产;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在祖辈户籍上;③户籍关系显示为祖孙关系。
第三类(随迁子女)
(1)学区内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①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③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及以前,且处于营业状态);④经营者与所经营商铺的合影(含明显商铺标志);⑤学校及教体局上门核查材料。
(2)学区内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所需材料①户口簿;②出生医学证明;③单位劳动用工合同及用工单位营业执照;④社会保障局出具的2025年2-7月“单位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招生方案公布后补缴的社保不作为入学依据);⑤租房合同。(注: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父母工作地所在学区学校网上预报名;若预报名人数超过学校空余学位,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入学资格。)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
招生对象:身体健康、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且为广丰区户籍(或持有广丰区居住证)2022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幼儿。
1.乡镇幼儿园招生
监护人须于2025年8月30日前,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幼儿姓名页、监护人页)、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入园健康检查报告、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到所在乡镇幼儿园办理报名注册及入园手续。
2.城区幼儿园招生
城区公办幼儿园(10所):区幼儿园、实验幼儿园、芦林街道中心幼儿园、城南幼儿园、叔夜幼儿园、城中幼儿园、城东幼儿园、芦洋幼儿园、丰溪街道中心幼儿园、东街明珠幼儿园。
招生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监护人于8月8-12日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一件事一次办”专区“广丰区就学一件事”窗口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家长根据“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在规定时间内线上填报入园信息,实现入园资格、户籍(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所需材料:①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含首页、幼儿姓名页、监护人页);②出生医学证明。
三、预报名时间安排
为确保城区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科学高效,根据《上饶市城区义务教育“就学一件事”改革推进实施方案》要求,2025年秋季学期,我区对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城区新生实行“就学一件事”联办服务。学生家长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就学一件事”办事指南,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线上填报入学信息,实现入学资格、户籍、住房、营业执照、社保等信息联合审验“一次不跑”。
1.公办初中新生网上(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预报名时间:8月7--12日。联办单位审核时间:8月7-25日。
2.公办小学新生网上(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预报名时间:8月8--12日。联办单位审核时间:8月8-25日。
3.民办初中、小学新生网上(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预报名时间:8月7--8日。联办单位审核时间8月9日、摇号时间8月10日、录取学生报名注册时间8月11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4.城区公办幼儿园网上预报名时间:8月8--12日。
5.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新生预报名结果网上查询时间:8月26日。
四、相关说明
1.城区所有新生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完成网上预报名,填报信息须真实、准确(具体报名方法见附件1)。
2.新生监护人仅可在符合条件的1所学校(公办幼儿园)进行预报名,不得同时向多所学校(公办幼儿园)预报名。
3.新生被录取后将收到短信通知,监护人可凭“赣服通”或“江西政务服务网”的录取截图到相应学校(幼儿园)报到注册。注册时须按学校(幼儿园)要求提供体检结果证明;小学一年级(幼儿园)新生还须提供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初中七年级新生须提供小学学籍卡。
4.城区中小学(公办幼儿园)若出现学位不足或空余情况,由区教体局根据实际采取摇号方式调剂(摇号办法见附件2)。
5.城区学位安排规则:学校预审核通过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按“第一类优先、第二类其次,其余类别摇号调剂”的顺序安排;剩余学生由区教体局按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调剂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第一类对象未按时预报名的,须服从区教体局统一调剂;第二、三类对象未按时预报名的,原则上不安排城区学校入学。
6.区教体局联合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社局、区社保局、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等部门,对家长上报的入学信息进行核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子女在城区的入学资格;涉嫌违法的,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7.本次学区调整仅适用于起始年级新生入学,非起始年级学生转学不适用本方案,不得凭新学区划分申请转学。
附件:
1.《广丰区“就学一件事”(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办事指南》
2.《广丰区2025年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学位摇号实施办法》
附件1:
广丰区“就学一件事”(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
新生报名办事指南
第一步:进入赣服通
手机打开“支付宝”APP,搜索“赣服通”,或直接扫码进入。在各大手机应用市场搜索“赣服通”或者直接使用扫码方式下载,如下图:

第二步:进入“一件事”专区
进入赣服通后,定位切换到上饶市,在下方“主题专区”中找到“一件事专区”点击进入。


进入一件事服务专区后点击“自然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进入人生十件事专区后,选择“就学一件事”并进行人脸认证后选择就学地区。



第三步:进入报名首页
就学地区选择“广丰区”即可进入就学一件事报名首页。用户进入报名首页后可查看本年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操作指南、常见问题、消息公告、审核通知等内容。

第四步:进入我的报名
点击报名首页“开始报名”按钮,进入我的报名页面,可看到“新增报名”。

第五步:新增报名选择报名类型
新增需要报名的学生基本信息,点击“新增报名”,在学生信息页面报名类型选择项中选择报名类型,如:“公办小学新生报名”、“公办初中新生报名”“公办公办幼儿园新生报名”。

第六步:填写学生信息
如图所示,标记红色*的内容为必填项。选择报名类型和证件类型后,若证件为身份证,系统将根据学生身份证匹配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点击下一步进行监护人信息填写。

第七步:填写监护人信息并提交
如图所示,标记红色*的内容为必填项。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完成填写。(系统会根据学生身份证匹配监护人(父母)的有关信息)

第八步:开始报名选择报名类型
通过“我的报名”页面,点击“学生列表”中“开始报名”按钮,进入“报名类型”页面,选择自己所属的报名类型,点击进入报名信息填写页面。

第九步:填写户籍信息
如图所示,标记红色*的内容为必填项。准确填写户籍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住房信息填写页面。

第十步:填写住房信息
如图所示,标记红色*的内容为必填项。准确填写住房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佐证材料填写页面。

第十一步:填写佐证材料
如图所示,若标有红色*的内容为必填项。准确填写报名类型需要的佐证材料并上传房产证明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学区选择页面。

第十二步:选择就读学区
根据《2025年广丰区城区中、小学学区划分》结合报名信息,选择就读学校,并提交。注意:您所选择的学校并非一定为最终就读学校,请以学校审核和教体局统筹安排录取结果为准。

第十三步:查看审核通知和录取结果
家长提交报名后,报名信息将由报名学校进行审核,审核过程中可通过“报名信息”查看学生审核结果,系统也会以短信方式将审核结果发送至监护人手机。

附件2:
广丰区2025年义务教育、公办幼儿园
学位摇号实施办法
摇号顺序:
按户籍摇号:如某学区按户籍报名的学生人数大于学区学校招生数,则以摇号方式确定按户籍的学生入学名单,未能入学的学生调剂到其他学校就读。
(2)按房产摇号:如某学区按户籍报名的学生全部入学后,还有学位空余,则接收按房产登记的学生入学;空余的学位数如小于按房产的学生数,则以摇号方式安排部分按房产的学生入学。
(3)如某学区按户籍和按房产报名的学生全部接收入学后,仍有学位空余,则可以摇号方式招录同类别其它学区未录取的学生入学;如果同类别其它学区未录取的学生人数大于本学区学校招生数,则以摇号方式把超过招生数的学生调剂到城区其它学校就读。
(4)如某园预登记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则以摇号方式确定幼儿入园名单,未能入园的幼儿,按就近入园的原则摇号调剂至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幼儿园入园。
摇号方法:
居住地所属学区学校确定时间组织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由学校对报名学生依次按户籍、房产、进城经商及务工分类别进行编号、摇号,及时公布摇号结果。
城区公办幼儿园确定时间组织邀请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监督,由公办幼儿园对报名幼儿进行编号、摇号,及时公布摇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