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执行上级组织的各项决定、决议,保证党和政府的各项任务在辖区内顺利完成;
2、强化村(社区)管理服务功能,加强村(社区)建设,完善村(社区)功能,搞好村(社区)服务,提高村(社区)文明程度;
3、负责辖区综治、司法、法制宣传、调解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4、负责辖区计划生育、民政、司法、调解、信访、武装及市容管理、卫生、初保、劳动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
5、为辖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搞好招商引资和项目开发工作,引导、督促各私、集体经济合法经营,搞好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6、配合财政、税务部门做好辖区的财政、税收工作;
7、配合建环、卫生等部门开展好辖区的城市管理、市容市貌、卫生和环境保护及绿化等工作;
8、负责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会开展工作;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党政办公室。承担乡镇党委、政府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综合协调、督查考核、文秘信息、保密档案、重要会务、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围绕乡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收集反馈信息,重要工作的催办、督办、检查,综合重要情况,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负责机关内部财务、财产管理。负责乡镇党委、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做好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武装、群团等工作;负责人才开发管理、人事编制管理和老干部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制定并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规划;负责发展党员日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党费收缴和党内年报统计工作;协助乡镇党委做好村、社区干部党教育管理、考核、考察、任免等工作;加强和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加强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工作,督办公共服务热线受理交办事项;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协调综治工作平台。
3、应急管理办公室。承担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防汛抗旱、减灾、抗震救灾、森林防火、疫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审批服务事项受理和办理。负责承办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协调派驻部门的行政审批及公共服务事项进驻事宜;负责制定有关审批服务及日常运行的相关制度,统一管理服务窗口及其工作人员,处理来信来访、投诉事项;负责政务服务网的公开透明运行,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等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负责为开展延伸服务的村(社区)便民服务点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完善审批服务事项工作流程和工作规程,探索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和工作机制,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和质量。
5、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6、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履行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职责,负责行使辖区内应急管理、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社会保障、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文教卫生和农林水等部门赋予和妥托授权的行政执法权限,在上级有关执法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助上级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7、司法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调解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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