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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消防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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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2025年广丰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2025年广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已经第75次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江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应急管理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于2025年底对各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消防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广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16

2025年广丰区人民政府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一、责任目标

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

二、重点任务

(一)每季度听取一次消防安全形势汇报,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消防工作。明确本地区党政领导干部消防安全职责、年度任务。完善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明确成员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规范运行消防安全议事协调机构,年内至少举办一次成员单位消防业务培训班。

(二)抓好新余“1.24”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整改,组织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深入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等专项整治。建立小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年内挂牌督办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到期整改销案率不低于90%

(三)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意见》,强化区级消防安全指导服务及乡镇(街道)应急消防力量支撑,理顺工作机制,规范开展消防执法赋权项目的执法工作。建立基层消防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体系。

(四)持续实施“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完成500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管理(操作)人员等培训考核,着力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宣贯实施,全面规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年内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现场会。

(五)贯彻落实《江西省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及督办评估办法》,至少组织调查1起火灾事故,亡人和有社会影响的火灾事故应逐起组织调查并依法依规追责处理到位。

(六)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与智慧城市、智慧警务、智慧应急及其他社会治理信息化建设的工作融合,拓展科技手段在综合监管、专项整治等方面实践运用。积极开展消防科技成果应用工作,落实消防科技专项保障经费。

(七)推广普及“一键报警”、简易喷淋设施等初期火灾预警处置装置,最大限度减少“小火亡人”。落实消防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机制,持续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强化重点问题线索的跟踪督办。

(八)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开展大培训、大演练、大宣讲活动,组织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2530人、疏散演练110场,发起消防知识“村村响”“亮屏”行动,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

(九)出台处置火灾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年内至少组织1次由区政府牵头、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参与的灭火和应急救援综合演习。年内建成真火烟热模拟训练设施

(十)组建无人机专业队伍,按标准配备人员、装备和训练场地设施,提升无人机“七项”实战能力。实体化运行应急通信保障队伍,落实人员、装备标准,开展“三断”应急通信保障能力专训。推动执勤车辆接入统一北斗定位平台。加强信通综合运维保障能力建设,完成年度国产化替代任务。

(十一)建立健全公安、应急、水利、燃气、交通、自然资源、气象、消防等部门应急救援定期联席会商制度,每半年不少于1次,遇有重大灾情或敏感时段及时会商

(十二)对照《江西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明确江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落实国家队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经费。足额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及公用经费,伙食费补助标准与国家队保持一致,并将应负担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及时拨付到位。统筹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休人员待遇审核及发放工作。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保持消防经费投入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力状况相匹配。

(十三)抓好国家十三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重点任务落实,由区政府制定出台贯彻实施细则或方案。根据专职消防力量测算评估报告,完成芦州大道专职消防队、湖丰镇专职消防队、泉波镇专职消防队、洋口镇专职消防队、五都镇专职消防队正规化达标创建工作,新增专职队员6名。

(十四)持续推进“十四五”消防规划实施落地。根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跟进做好城乡消防专项规划(专篇)编修工作。贯彻落实《江西省市政消火栓管理办法》,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纳入乡村振兴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年内新建市政消火栓20个,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98%以上。

(十五)加快城市消防站建设,年内广丰区应急救援中心(含特勤消防站)完成装修。

(十六)贯彻落实江西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的若干措施》,推动应急管理站和消防所等场所“应消合一”。

2025年广丰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消防工作目标任务

一、责任目标

本部门不发生火灾;本行业、本系统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一般亡人火灾,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

二、重点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根据本行业、本系统特点,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与其他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督促指导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全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确保本行业、本系统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将消防救援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依职责参与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3.按照《关于建立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饶消〔2022118)要求,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加强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4.按照《关于印发上饶市电气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试行)》(饶消〔2022110号)要求,加强电气安全长效监管。

5.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纳入重点工程的采购计划。

6.按照权限加快城市消防站等相关项目审批,将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二)区教体局

1.督促指导学校、办学机构设立变更等行政许可中严把消防安全关口,履行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5)以及《中小学校、幼儿园消防安全十项规定》《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试点推进各类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落实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负责小学校(幼儿园,面向中小学生、大学生专升本的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生托管机构)排查整治。

4.按照《上饶市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部门协作机制》(饶消〔202380号)要求,加强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长效管理。

5.推动教育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学校、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6.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1530”安全教育内容。

(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1.加强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行业规划和布局内容。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调查溯源协作机制》(饶消安委办〔202438号)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和溯源调查;依职责参与牵头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3.按照《关于印发上饶市电气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试行)》(饶消〔2022110号)要求,加强电气安全长效监管。

4.协同抓好《推进全省消防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

5.在灾害事故救援中,为消防救援队伍倾斜公网抢通恢复、通信装备调配等资源、力量,优先恢复重点救援区域的公网通信,并推动将消防通信纳入通信保障“白名单”。

(四)区公安局

1.公安派出所可以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将消防工作纳入公安派出所治安巡防、社区排查等工作,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指导保安服务公司将消防基本技能纳入保安培训内容。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全市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调查溯源协作机制》(饶消安委办〔202438号)要求。

3.配合协助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刑事案件侦查衔接,严格依法打击危险作业罪、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消防产品制假售假用假等消防刑事犯罪行为。

(五)区民政局

1.持续开展养老服务、特困供养、儿童福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殡葬服务和其他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推广普及“一键报警”装置。

2.贯彻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36/T807),试点推进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会同消防部门贯彻落实上级编制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风险指南和检查指引。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负责小养老院排查整治。

4.按照《上饶市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部门协作机制》(饶消〔202380号)要求,加强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长效管理。

5.积极推动民政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养老服务等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6.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六)区司法局

1.加强对乡镇(街道)承接消防执法赋权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支持保障。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

3.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普法宣传内容和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训内容,持续开展“百万网民学法律”消防专场知识竞赛活动。

(七)区财政局

1.根据《江西省地方消防救援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关于明确江西省消防救援人员医疗保障和工伤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江西省消防救援队伍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落实国家队改革性补贴、奖励性补贴、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等经费。足额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人员及公用经费,伙食费补助标准与国家队保持一致,并将应负担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及时拨付到位。

2.根据《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调整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落实区消防救援大队本级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人员保障经费。

(八)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知识、消防基本技能纳入职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内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

2.按照《上饶市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部门协作机制》(饶消〔202380号)要求,加强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长效管理。

3.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设消防安全类职业(工种)培训,加强社会消防安全培训机构行政审批工作

4.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依职责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整治工作,严格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考核发证,加强焊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管理,推进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

5.做好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补充工伤保险工作。

(九)区自然资源局

1.贯彻落实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配建比的指导意见》,审查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把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配建规模纳入到规划设计方案中审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停车场和停车设施建设的规划工作。

2.组织编制(修订)消防专项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消防专项规划与同级国土空间规划衔接,依法依规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4.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地质灾害动态和预警信息。

(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落实建设工程领域消防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

2.按照上饶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行政许可业务协同工作机制(饶联建发〔20238号)和《上饶市住建部门与消防救援机构消防安全工作协作机制》(饶消〔2022110号)要求,加强部门间协作长效配合。

3.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统筹实施,并加强日常维护。将消防车道整治、消防设施改造、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贯彻落实省三部门《关于进一步明确全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配建比的指导意见》,大力推进既有建筑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

4.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牵头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对小场所审批事项涉及消防安全等法定条件严格把关。

5.按照《关于建立彩钢板房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赣消〔2022123号)要求,加强彩钢板房消防安全长效管理。

6.按照《关于印发上饶市电气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试行)》(饶消〔2022110号)要求,加强电气安全长效监管。

(十一)区城市管理局

1.按照职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燃气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2.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

3.按照《上饶市防盗窗(网)、广告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防盗窗(网)、广告牌安全管理长效监管。

4.按照职责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监督管理,督促燃气经营者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查处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等各方主体的燃气违法行为。

5.宣贯《消防设施物联网系统设计施工验收标准》,推动建立燃气重点用户物联网消防远程监控系统。

(十二)区交通运输局

1.督促指导客运车站、交通工具管理中有关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宣传。督促指导运输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3.按照《关于建立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饶消2022118号〕)要求,加强物流园区运输企业车辆的消防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快递园区和快递企业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4.协助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救援车辆在执行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等工作任务时享受道路优先通行权,按规定协助免缴车辆通行费。

5.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运输(事故)动态和预警信息。

(十三)区水利局

1.做好水利工程、水利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2.将消防水源等公共消防设施纳入相关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3.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水利行业重大灾害事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和预警信息。

4.积极倡导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重大水利工程采购计划。

(十四)区农业农村局

1.督促指导粮食和储备部门加强粮食流通领域消防安全管理,对所属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

2.加强种养殖业、农业有限空间、粮食烘干场所等农业农村领域消防安全工作。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依职责参与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十五)区商务局

1.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督促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从行业规划、产业政策、法规标准等方面加强商贸行业消防安全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小商店、小餐饮、小旅馆、小美容洗浴场所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3.按照《关于建立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联合监管机制的通知》(饶消〔2022118号)要求,配合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相关部门加强商贸行业所属的物流仓储企业场所消防安全管理。

(十六)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1.加强文化和旅游行业范围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审批及行业管理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指导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贯彻执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指导、监督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营业性演出、文化艺术经营活动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落实《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试行)》,督促指导文物建筑和博物馆建立完善火灾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

4.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开展文化和旅游行业范围内的小网吧和小娱乐场所排查整治,抓好本系统、本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5.推动文旅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文物、古建筑及行业内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6.与消防救援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文化旅游行业动态和预警信息。

7.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督促指导A级景区利用各类宣传载体播放消防安全内容。

8.督促指导广播电视系统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消防安全提示。

(十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持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排查,在行业系统内试点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小医院(诊所)的排查整治。

3.推动卫健系统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对医疗卫生机构及行业内单位场所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推广普及“一键报警”装置,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4.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公共卫生动态和预警信息。

5.督促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常识教育、消防基本技能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

(十八)区应急管理局

1.按照《关于建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联合监管机制(试行)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37号)要求,牵头组织消防部门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督导检查。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牵头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依职负责小生产加工企业中有关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

3.按照《关于印发上饶市电气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试行)》(饶消〔2022110号)要求,加强电气安全长效监管。

4.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突出问题。

5.牵头有关部门建设370兆赫兹(MHz)无线通信网,将消防救援队伍建设需求同步纳入建设范围。

6.牵头相关部门建立应急救援有人机、无人机申请及空域飞行保障机制,将消防通信人员纳入首批空中投送。

7.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将与公共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等相关的数据接入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时通报地震和灾害预警信息。

(十九)区统计局

1.协助消委会制定和实施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提供统计数据支持,为决策提供依据。

2.配合其他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统计数据和信息支持,促进消防安全工作的协同推进。

3.完成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二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支持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相关地方标准研制。

2.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依职责参与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3.协同住建、消防等部门围绕生产、销售、施工、使用等环节,建立健全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落实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违规电气焊突出问题。

4.协同消防、公安等部门开展消防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执法行动;强化电器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伪劣电气产品。

5.按照《上饶市打击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部门协作机制》(饶消〔202380号)要求,加强冒牌消防培训和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长效管理。

6.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

(二十一)区人防办

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二十二)区消防救援大队

1.承担区消防安全委员会日常事务,提请区政府研究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年内举办成员单位联络员消防业务培训班。

2.依法行使消防安全综合监管职能,规范运行综合监管办公室。建立消防安全监管调度中心,配合搭建消防监管调度平台。

3.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优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单位库和人员库建设管理。

4.部署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推动落实各项重点任务。

5.按照区政府办印发的《全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全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等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深入推进整治工作,贯彻落实省四部门《关于建立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责任溯源倒查协作机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强化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治理和溯源调查。

6.依职责参与牵头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和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

7.深入开展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会商有关部门出台小场所长效监管机制。

8.持续实施“社会单位本质消防安全提升工程”,推动500名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设施管理(操作)人员参加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着力加强《重点部位管理及应急程序》《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宣贯实施。

9.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

10.会同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推进消防产品质量全链条监管。

11.负责消防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规划、建设与调度指挥。承担城乡综合性消防救援工作,负责统一组织指挥、调度相关灾害事故救援行动。负责部门内部综合性消防救援预案编制、战术研究和执勤备战、训练训演等工作。

12.会同发改、工信、教育、商务、住建(物业)、交通、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组织重点行业消防安全培训。

13.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协同推进社会消防力量建设。

14.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保温材料“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二十三)区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

1.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通信业、通信设施建设的消防安全管理。

2.督促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公益性消防安全宣传提示。

3.优先为灭火和应急救援行动提供公网通信保障。

4.将消防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纳入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

(二十四)区气象局

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将与公共消防安全、应急救援等相关的数据按照气象数据管理相关规定接入消防大数据应用平台,及时通报气象动态和灾害预警信息。

(二十五)区供电公司

1.督促指导下属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联合消防部门建立电气消防安全管理战略合作机制,依法依规对用户侧电气安全分类开展定期、专项和特殊性检查。

3.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按照《关于印发上饶市电气消防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机制(试行)》(饶消〔2022110号)要求,加强电气安全长效监管。

4.与消防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灭火和应急救援提供服务保障,及时通报预警信息。

5.推动本行业单位场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6.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列入采购计划。

(二十六)中石油公司

1.协同推进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督促指导各自下属企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完善隐患整改闭环。

2.推动本行业单位场所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强化消防安全实时、动态监测和精准、远程管控,提升行业消防本质安全水平。

3.积极倡导将国家消防救援局和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消防创新装备技术成果纳入重点工程采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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