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上饶市支持铜产业“三稳”措施(试行)》精神,结合我区主导产业发展基础,推动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稳供应链、稳生产、稳效益,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行动方案》(2024年11月)、《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有色金属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关于支持产业集群提能升级的若干措施》(赣府厅发〔2026〕8号)、《关于加力扩围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深化制造业数智化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工信推〔2026〕45号)、《关于支持全省有色金属产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赣才办字〔2025〕2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有色金属产业发展金融支持力度的通知》(饶府办发〔2025〕7号)、2026年市人社局就业创业惠企政策。
三、主要内容
该政策措施共分为稳供应链、稳生产、稳效益三部分,围绕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从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加强金融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强原材料保障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鼓励节能降碳改造、深化引才聚才行动、强化企业用工奖励等9个具体方面出台对应奖补政策,明确奖励标准与责任单位,政策试行一年,将推动我区金属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破解产业发展中的痛点、难点问题。